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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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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平衡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桂蓉在《福建日报》撰文认为,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平衡,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带来消费需求层次的提高和结构的变化。“互联网+”更是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因此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提升人性的品质,我们必须引导人们在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之间保持平衡状态。

    第一,倡导合理、正当的物质消费,反对因盲目、虚荣、纵欲而导致的拜物教和消费畸形;第二,倡导积极、健康的精神消费,丰富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化生活,反对和抵制消极、低俗、愚昧的娱乐消费内容。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的消费,人们的消费行为,体现其价值观。正像“需要”“喜欢”的消费动机未必就是合理的一样,适度消费之“度”,也应当以“合法”“健康”“文明”为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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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