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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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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亮剑”恶意逃废债

已挽回经济损失7.62亿元

    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政华)昨日,记者从市整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了解到,目前我市整治恶意逃废债取得阶段性成果。在首批99条线索及其他案件线索中,各地专项办共约谈恶意逃废债行为人293人,全市挽回经济损失7.62亿元。

    所谓“恶意逃废债”,通俗地说,是企业或个人利用“假破产”“假租赁”等阻碍法院执行、逃避银行债权的现象。今年5月,我市将整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作为市委“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的攻坚项目之一,全力推进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

    半年过去了,首批梳理的99条线索是否都得到妥善处置?上个月,我市专门组成专项督导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分行、宁波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与,对10个区县(市)及杭州湾新区整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公安系统共立案侦查涉嫌恶意逃废债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涉案金额25.8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02亿元,立案数和挽损金额分别为去年的2.7倍和10倍;法院执行财产金额4.6亿余元,预期可执行财产金额7.87亿余元,强制腾空房屋、厂房20余处,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20余人,法院布控470余人。

    从督导的情况看,通过近5个月整治,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正逐步改善。10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为373亿元,较5月末减少42.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2%,较5月末下降0.31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实现双降;全市银行资产总额也在稳步上升,较年初增加500多亿元,呈现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资产质量明显好转的良好势头,为我市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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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