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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村民来到镇综治办,就社会矛盾处理单上的具体问题进行协商。 (项一嵚 吴余 摄) |
家里的自留地明明被划在了降渚溪二期河道建设征地范围内,奉化莼湖镇杨家村的村民邱某却没有收到任何征地补偿。“我以为这事情要拖很久才有回话,没想这么快。”莼湖镇信访办为他开了一张“社会矛盾处置单”,劝他先回去找村干部调查详情。村调解主任发现,这块地是邱某父亲留下的,却没有得到后辈的妥善打理;时间一长,其他村民便把这里当成无主荒地,在上面种了蔬菜。经过商议,村班子立即将相应补偿款交给邱某,高效处置令他眉头舒展。 本报记者 项一嵚 通讯员 汪武益 陈冬波 “能在家门口帮老百姓妥善解决矛盾,‘闻访色变’的现象会大大减少。”莼湖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王盛说,力争将矛盾化解在源头,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疑难问题不出镇”,是该镇今年年初探索“四人签字法”的初衷。截至目前,镇里共排摸出信访问题216件。其中,以初访问题为主的180余件问题被开出社会矛盾处置单,并通过“四人签字法”得到全部解决。 “四人签字法”的流程看似简单,其实大有章法可循。一张社会矛盾处置单先由村调解主任签字并处理,如果他调解未果,就将其上交至村班子,由村书记和主任签字并处理。在村内无法解决的矛盾一般分为两种,涉及多个村的交由相关党总支处理,涉及镇里相关部门的则被转交至该部门。如果矛盾依旧无法化解,总支负责人或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将其提交给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副书记签字后,再提出镇级层面的处置办法。 通过“四人签字法”层层压实责任链条,镇村干部形成“立体调解网”,以各村、各部门的合力来化解矛盾。据统计,该镇大部分初访案例涉及邻里矛盾、劳资纠纷、征迁补偿、环保举报等问题。“这些都不属于严重冲突,但老百姓缺的就是说理的渠道,最怕的就是遇到‘踢皮球’的干部。”镇综治办主任汪武益说,“大家一起评评理、想法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形成积案。” 为减少因“没人搭理”而选择上访的窘况,各村(社区)的网格排查员每月会对周边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并逐级上报至该镇综治办。“维护基层和谐是每个镇村干部的责任。面对真诚的态度与合理的方案,绝大部分老百姓是愿意接受调解的。”王盛说,遇到老百姓直接来镇里上访,镇干部也会开出社会矛盾处置单,请上访者先回村解决,“这样一来,村干部们才能充分熟悉本村的各种矛盾,并能积极调解;对于超出本村能力范围的矛盾,才会想到上报。” “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这是好事情;但少数信访件也可能夹杂着个人恩怨,一定要分清情况。”桐照村调解主任陈仲义十分“较真”,找他处理渔事纠纷,当地人都很放心。镇劳保站站长庄惠国熟悉相关法律和案例,由他调解劳资纠纷也形成了“品牌效应”。 为激励镇村干部向这样的“调解高手”看齐,莼湖镇对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调解矛盾的情况和数据予以公开通报。每调解一桩矛盾,调解者可依据其情况复杂程度得到60元至300元不等的奖励。如出现矛盾排查化解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等错误,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会被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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