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宁波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宁波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宁波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宁波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8.审议和决定2018年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个别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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