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茶座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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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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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上高架,谁该负责任?

    吴启钱           

    近日,笔者在高架上快速开车,前方车流中突然出现一辆电瓶车!骑电瓶车的阿哥,竟能在滚滚车流中不慌不忙地骑行,车技了得,其心理素质堪比高空走钢丝的阿迪力,令人心惊。

    这样的场面,笔者见到不止一次。城市高架虽然最高限速每小时80公里,但却是全封闭的、按高速道路的有关规则进行管理的——高架上的路牌,也如同高速公路一样,绿底白字,明显区别于地面道路路牌的蓝底白色。

    高架上为什么会出现电瓶车?一方面,是一些骑电瓶车的人贪近路而缺乏安全意识。骑电瓶车者多数是农民工或普通工薪族,他们可能住在城市这一头的城乡结合部,却不得不到城市另一头的工地或工厂去打工,早出晚归,辛苦谋生。时间有限,电瓶车电量有限,在红绿灯前等候的耐心有限,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有限。于是乎,穿行高架就成了他们最“理性”的选择,根本不顾忌高架是专为汽车一族设置的,也不理会高架上可能会有新手司机,无奈、侥幸、可怕,但更可怜。

    但不能全怪骑电瓶车的人。城市主干道路的设计建造,固然应该以保(汽车)畅通为主要目的,但“主事者”在规划、设计和建造城市主干交通道路时,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数量庞大的非机动车一族,忘记了“贪方便”和“走捷径”也是人的本性。

    现实中,宁波的一些道路,可能供汽车通行的主路是敞开的,而供行人或骑车人通行的辅路,却是关闭着的,或是绕到了另一个方向去。如世纪大道和东外环路,两者都有辅路,但非机动车驾驶员如果相信了辅路,选择了通过辅路而不是通过主路,那差的可不是一段距离,而是完全与自己初始目的地不同的方向。也就是说,辅路根本骑不通,一绕两绕,你可能还是找不到方向。

    本人不止一次在东外环路上看到,跨街过江的主路高架上,许多骑电瓶车的人出于“无奈”,频频冒险穿越。还有一些道路,在规划设计时,根本没有为非机动车留下通道。典型的如已经整改的常洪隧道、和依然还是“机非混行”的甬江隧道。

    电瓶车骑上了高架,管理和执法部门也有责任。高架上当然不可能如地面一样,到处有交警、协警等管理指挥,但高清摄像头等监控设施不少。管理机构和执法部门如果能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有人骑电瓶车上高架,可以进行劝阻或采取管理措施。可能有人会不理解不支持,但既能保护骑行者的安全,也能保障高架的有序与畅通,管理部门责无旁贷。

    前段时间有条新闻,3只羊窜上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导致了4人死亡的重大车祸。虽然是意外事件,但高速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在管理上的过失难逃其咎,虽不至于负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肯定是少不了的。同样道理,如果高架上发生汽车与电瓶车相撞的事故,那么倒霉的将不止是司机们,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也会牵连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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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