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色小货车正在进行环保排放检验。(冯瑄 摄) |
本报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王璐 王巧玲)前天上午,一辆崭新的白色江铃顺达小货车开进市第一机动车检测站。半个小时后,它成为我市实施新车环检后首辆通过环检的新车。 新车环检针对的是需要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非营运轿车等免检车辆及新能源车均不在范围之内。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新购置的机动车在安全技术检验前实施环保排放检验。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柴油车初检合格率不到80%,有些车辆使用2年至3年就已经超标排放。“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就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资金去维修,维权也存在较大问题。”因此,实施新车注册登记前查验,可以杜绝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登记上牌。 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予出具环保检验合格报告,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机构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注册。 如果市民购买到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该怎样维权呢?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主要有两种途径。车主可以直接和销售企业交涉。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110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此外,车主也可以寻求市场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110条第一款规定: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