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效仁 在审计署发布的2018年第一号公告中,列举了34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后的处理情况,其中云南省砚山、麻栗坡等11个县扶贫办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680多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29名责任人被党纪政纪处分。事实上,近两年审计署共发现问题金额70多亿元。由于扶贫阳光化不到位、管理不透明,一些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比较严重,特别集中在危房改造、低保等扶贫领域。(1月9日《中国青年报》) 毋庸讳言,当下扶贫领域问题多多,致使“精准扶贫”难以“精准”,农民群众啧有烦言。其原因在于,扶贫管理暗箱操作,未能实现阳光透明。事实上,对于“精准扶贫”,中央有一整套的制度设计。比如,先由贫困户自我申请,然后村民小组评议,行政村审议后面向群众公开。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从开始就未能严格按程序执行,既少有“村民评议”,更未能向村民公开。由于缺乏透明度和村民监督,扶贫工作几乎成了少数基层干部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的畅通渠道和便利手段。 扶贫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现象,同样因为缺乏阳光化的操作和管理。一些地方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部分村干部以“好处费”“报名费”的方式,公开向贫困群众收取费用。某县某村村主任和会计甚至公然在大喇叭中喊,想报名危房改造的交200元报名费,不交钱不能报名。除了骗取套取资金问题比较严重,一些村干部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同样存在优亲厚友、挤占群众利益为亲属谋利的问题。正因此,扶贫审计中,“拍苍蝇”已成工作重点。 审计人员发现,扶贫中的“苍蝇级”腐败最容易损害扶贫工作的公信力。相对于“大老虎”级贪官,因有切身利害关系,农民群众对身边的“苍蝇级”腐败更是深恶痛绝,一旦有“苍蝇”被揪出,往往拍手称快。这些“苍蝇”不仅剥夺了贫困户所应享有的国家惠政的权利,而且有时候与假冒的贫困户狼狈为奸,相互利用。一些假贫困户经耳提面命,“有奖培训”后,熟练掌握了应对各种检查的手段和技巧。结果导致一些地方的扶贫工作,无论上级检查还是互查,均很少查到问题,很难查出真相。 “苍蝇级”贪腐败坏了基层政权的公正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国家扶贫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必须严厉打击。在我看来,固然要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揭露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化公为私、优亲厚友等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关键更在于推动健全扶贫领域反腐败的长效机制,尤其应当完善和强化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机制。从“精准识别”开始,到村级公开、镇乡级公开、产业项目扶贫、小额贷款等各层面,全面落实公开程序,真正做到规范化操作,一环扣一环,一个也不能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扶贫工作,只有阳光透明,才有监督,才能精准,才会安全,才有绩效。如此,危害扶贫资金安全、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苍蝇级”腐败土壤才会被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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