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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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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举行“110日”集中宣传活动

恶意报警、扰警类警情去年同比降31.4%

昨天,江北公安深入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图为民警在向群众讲解110接处警的工作范围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徐文杰 谢斌 摄)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谢盈)昨天是全国第32个“110宣传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纷纷围绕今年的主题“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去年,全市各110报警服务台接警总量和有效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0.3%和3.8%;受理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36.7%,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12.7%,交通类警情同比上升3.2%。

    上午10时,市公安局联合鄞州公安分局在宁波文化广场开展“110宣传日”活动。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市民围着展板边参观边讨论,“如何正确报警”“遇到电信网络诈骗正确处置方法”等展板因实用性强,受到热捧。

    在活动现场,记者获悉,一直以来困扰110的“恶意报警、扰警类警情”,经过重点整治后有所改观。去年我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树权威、畅通道”110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恶意骚扰,谎报警情,恶意举报、投诉和其他干扰正常110接处警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恶意报警、扰警案件88起,行政拘留34人,批评教育111人,全市恶意报警、扰警类警情同比下降了31.4%。

    “110”(包括119、122)报警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平台,是一种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呢?民警说,“110”主要受理报警和求助两大块。主要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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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