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2017-2018中国经济年会”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决策,同40年前,我们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一样重大而深远,将引领我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 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主要考虑是: 第一,我国已经不具备高速增长的客观条件,需求结构变化、消费升级、劳动人口减少、技术积累、金融风险、资源环境压力等,使我国潜在增长率发生变化。若不顾客观实际,盲目追求高速增长,带来的风险可能比增加的GDP还要多。 第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化,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此时若再追求高速增长反而会加剧不平衡性。 第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发展的重点是解决量的不足问题,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相对于量的问题,质的问题更重要,要在解决质的问题过程中实现量的增加。 第四,从事物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规律来看,往往都要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由量变到质变,从高速增长成功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才能实现现代化,才能成为高收入经济体。 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国家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石建勋在《文汇报》刊文指出:“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路线,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品质生活创造活动的深度与广度,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品质生活的主力军。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品质生活的主力军,以高质量发展绘就新时代的新画卷意味着:一要把握“人民的美好生活”这个首要目标;二要有梦想,有科学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面对品质生活的美好愿景,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和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各级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中找寻发展重点、方向和目标,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让备案审查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翟国强在《光明日报》刊文指出:通过备案审查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作出法律效力的判断,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 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宪法制度,备案审查被认为是“人大监督职权中最有力度、最有深度,也最有广度的重要抓手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备案审查制度还主要停留在内部运作层面,对公众参与缺乏有效的反馈程序。就目前我国的法治发展状况和备案审查制度的现状而言,首先是建立公开机制,逐步公开备案数量、审查建议提请数量、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其次,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对不违反上位法的法律规范需要进行合法性认定,消除社会各界疑虑,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最后,加强备案审查不能以合法性审查来淡化或弱化合宪性审查,唯如此,才能让备案审查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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