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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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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成功调结两起民事诉讼案

    去年年底,市律师协会诉讼调解律师团的四名成员,成功调结了两起由海曙法院受理的借贷合同纠纷诉讼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工作部署,宁波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律师,与法院密切合作,探索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的试点工作。去年11月27日,市律协与海曙区司法局、海曙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海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诉讼调解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调解范围包括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当事人申请或法院委托的诉前、诉中纠纷。根据有关规定,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程序向海曙法院申请确认效力。

    此后,由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石化分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四名律师组成的诉讼调解律师团,成功调结了两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后,律师还根据原被告双方意愿,就后续法院民事调解书出具的流程衔接等与相关法官进行了交流沟通,法院快速出具了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双方减少了讼累。

    据了解,为做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市律协根据自愿报名、择优选用的原则,精心组建了诉讼调解律师团,60名律师分成30组,每个工作日下午轮流在海曙法院值班调解。

    (严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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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