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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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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无害化销毁 过期药品1.4吨

市场监管提醒:过期药品应放入有害垃圾桶或送至回收点

市场监管人员清点打包过期药品。(金旭 沈孙晖 摄)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戴挺辉 严谦)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清理回收的82箱约1.4吨过期药品,运送到宁波环保固废处置点进行无害化销毁。据悉,这些药品主要为部分药店、医疗机构、居民家庭及驻地部队药房产生的废弃或久放不用的过期药品。

    据介绍,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大,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若继续服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随便丢弃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流入不法商贩手中,将给患者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目前,象山已在全县40家药品零售企业及2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点。各回收点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和专箱存放,并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设置回收箱、统一标示、统一登记、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及时查看并清理家庭小药箱内的药品,发现过期药品应根据垃圾分类原则放入有害垃圾桶,或送至过期药品回收点登记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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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