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一文 近年来,无现金支付特别是互联网支付渐成气候。有趣的是,外国大体上是一种从上到下的变革,以金融机构为主导,推动信用卡大规模替代现金支付;中国则主要是从下到上的一种变革,从互联网消费支付入手,跳过信用卡支付,直接进入互联网支付,其中尤以移动支付为主。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的移动支付规模已达到美国的90倍之多;2017年,中国互联网支付达到创纪录的100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68%。 在互联网支付成为继现金、信用卡之后的第三大支付方式且大有“后来居上”趋势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到底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由此引起的经济影响,会不会超出人们的想象? 首先,互联网支付的流行,打破了原有的金融结算一家独大的格局,对传统金融体系会形成很大的冲击。 从结算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支付直接对银联主导的货币清算体系形成挑战。各个互联网企业绕过银联进行支付清算,会挤占原有的清算渠道。由于商户在资金清算时多了一个选择,这就会迫使银联对原有清算体系进行改革、重新制定收费标准、推出新的清算手段和支付方式,等等。 同时,越来越多的消费支付由非现金完成,这对国家的资金监管难免造成一定的困难。原本支付依托于银行业务,国家可以通过中央银行、银监会等来进行有效监管。但互联网支付的清算基本上由相关互联网公司在体系内完成,而不会通过银行和银联。有鉴于此,一个国家层面的网络交易清算机构“网联”随之出现,强制规定互联网交易的现金结算必须通过网联。但由于工作量巨大,相关政策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落地。另外,为了推销自家支付平台,相关互联网企业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促销,对商家几乎不收取清算费用。这与传统银行卡的业务有很大差别。如果日后由“网联”来统一清算的话,商家的成本是否会提高?这也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 其次,互联网支付的流行,使得银行对它“又恨又爱”。 传统上,银行的支付业务离消费场景较远,收费规则也不时受到质疑。互联网支付的出现,缩短了银行和消费场景的距离。但人们很快发现,互联网机构犹如在消费者和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层过滤网,把消费者的相关信息都截断了。由此,银行对客户的消费行为将一无所知,从而也就谈不上开展其他信用业务了。另外,互联网支付不仅抢占了银行的支付业务,而且开始切入银行传统的资产业务。原本银行的优势和主要业务“存、贷、汇”,都不同程度受到了打击。特别是,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受到很大的冲击,成本越来越高。基于此种趋势,我国主要银行纷纷与相关互联网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共同发展和开拓某些业务。相关合作将会实现怎样的效果,还有待密切观察。 最后,互联网支付的流行,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信用体系,“物权信用”有望演变为“行为信用”。 传统的信用基础是指房产、土地、存款等资产。只有以这些资产作抵押,银行才可能认可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保证。但随着“线上生活”的比重越来越大,互联网支付及小额借贷的信用记录可能会更好地描述一个人的消费习惯。行为数据成为信用基础,正在变为现实。例如,芝麻信用分就宣称利用个人的线上消费行为来作为信用基础。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用户不需要特殊的担保,就可以进行小额融资。这种操作没有抵押,完全基于行为信用。从结果上来看,坏账率略高。虽然利息较高,但因为借贷时间短,故消费者对利息不会那么敏感。对商家来说,良好的还款信用记录会提高放贷信心。理论上,这个正反馈机制使人们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进而使坏账率降低、形成良性循环。 越来越多的人相信,随着网络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将来个人的信用可能主要来自于用户的行为数据,而不是拥有多少资产。但另一方面,互联网支付如何保护相关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随之成为一个不应回避的重大课题。越来越多的个人行为数据掌握在几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数据库中,是不是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就此而言,除了应尽快落实相关引导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的政策外,还有必要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针对企业的用户数据监管,规范数据应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放心享受无现金支付的便利。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金融系副教授)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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