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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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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外逃人员 蔡明康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昨日,市纪委市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宁波”发布消息,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和有力指导下,省、市追逃办坚持不懈努力,迫使外逃20年的蔡明康于1月23日向北仑区监委自首。至此,我市实现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追逃任务“清零”。

    蔡明康,男,1952年3月2日出生,原系国有企业宁波金港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副总经理。1997年蔡明康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巨额货款,同年12月1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蔡明康立案侦查,2001年5月24日,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蔡明康于立案之前出逃境外,之后下落不明。

    蔡明康外逃后,对其追逃工作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天网行动”开始以来,省追逃办持续督办该案,市追逃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对策,北仑区监委成立追逃专班,切实推进追逃工作。办案人员深入摸排基础信息,逐一调查其潜逃前活动频繁的地点,通过坚持不懈的技术侦查、信息排查等工作,判断出蔡明康可能藏匿在国内。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蔡明康于2018年1月23日向北仑区监委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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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