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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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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锻造一支宁波政法铁军

    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勇政华)过硬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政法工作永恒的主题。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宁波政法铁军。

    《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从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为民立警、从优待警、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23条,系统性地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如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施意见》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标准、知法懂法作为基本条件,明确要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政法机关领导岗位尤其是一把手岗位上来;严格执行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易地交流任职制度,逐步加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交流轮岗力度。

    如何打造“业务过硬”政法队伍?一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另一方面,我市还将探索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等。

    如何做到“作风上过硬”?宁波的解法是思想建设和从严管理双管齐下。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司法作风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严禁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禁止其配偶、子女及其他有特定关系的人员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的特种行业和场所。法官、检察官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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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