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德君 所谓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经贸制度体系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程度。其实质是行政监管和制度体系的开放度,以及对于经贸活动的便利性影响。营商环境不仅对实际经济运行产生巨大影响,而且还能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的市场化、现代化乃至文明进步程度。很大程度上,没有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没有面向全球、面向未来的综合竞争力。 怎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 健全营商投资规制体系,提升法治化水平。营商环境涉及城市结构、法治体制机制、城市国际化水准等诸多领域和诸多问题。按照面向全球的开放性、透明性要求来推进经贸营运新布局,建立稳定规范、可预见、透明度高的法规体系,是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层级的重要方面。 外资是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引擎之一。经济学家马克维茨认为,降低风险意味着收益。其中,政策规制的透明与否、确定与否,是影响投资者风险主观认定的重要因素。综合分析市场需求潜力、劳动力资源和价格、企业税负及运营成本、市场期望及地缘政治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弥补各种短板。全面清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凡是同国家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应限期废止或修订。除少数准入特别管理的领域外,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应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同时,注重为投资者提供更透明、更详备的信息服务支持体系,注重向新兴产业、业态提供优质法治规范,实施“流程再造”。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是个历史性命题,贯穿于国家治理各个阶段,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只有市场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才是政府的事。具体来看,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上,有必要进一步推动网上全程办理事务的落地,进一步健全网上审批流程,不断强化数据共享和协同应用。要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让审批相对人得到切实的便利和实惠,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要更彻底、更到位。凡市场能自行调节的就放给市场,凡是社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就放给社会,凡是基层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就放给基层。“管”要更科学、更高效。要以事中事后监管为原则、事前审批为特例,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市场、企业、社会的“服务”要更精准、更贴心,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服务”要更包容、更及时。用公务员的“辛苦指数”来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同时,要改革政府考核评价机制,让市场主体作评判,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创新驱动,提升制度供给能力。制度变革是重要的“发动机”,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发展质量取决于制度创新的强度和制度供给的质量。通过深化改革来建立更为开放的制度框架,以制度供给、创新驱动推进动力转换。(有删减) (作者为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东华大学教授)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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