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文在《北京日报》刊文指出,针对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的“灰色化”特征,“防灰”是“扫黑”的基础性工作。扫除农村黑恶势力,关键之处是清除其生存的灰色空间。一是要重建乡村社会。在保持农民工自由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制度弹性的同时,为留守村庄的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尤其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可以快速提高乡村社会资本。尤其重要的是,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是乡村社会再组织的重要经济基础,保护好集体资产,保持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极大减少农民与市场、政府间的交易成本,从而避免黑恶势力乘虚而入。二是要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一方面,它对防止基层干部腐化成为农村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蜕化成为“村霸”具有直接作用;另一方面,强大的基层组织能力,对防止黑恶势力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对黑恶势力可能蚕食的灰色利益进行源头治理,都具有重要意义。三是要建立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让监察及政法力量延伸到村级治理中,为村民自治保驾护航,是避免黑恶势力侵蚀基层自治组织、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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