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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抗日军政干校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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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大会的四明地区代表合影 |
黄信良 王佳 罗捷 改革攻坚期、发展转型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程,一个坚强有力的党至关重要。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用自我革命的勇气来推进从严治党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 70多年前,中共浙东区委在组织领导浙东军民开展艰苦卓绝的抗日和反顽军事斗争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 栉风沐雨,淬火成钢。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那个历史时期,了解作为全国十九块抗日根据地之一的浙东抗日根据地,是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的。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 1942年浙东区党委成立后,区党委书记谭启龙“一把手”抓党建党风,在区党委召开的会议、做出的决定中,都涉及了党的作风建设。 从1942年7月到1944年10月的三年间,浙东区党委的文件和谭启龙的会议讲话中,至少有8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涉及改造党员的思想意识,加强与群众联系,反对个人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注重调查研究,反对浪费,整风肃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浙东区党委召开的每次会议,几乎都研究党风廉政问题,制发的每个文件,几乎都强调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地方党委,各级部队党委,也都是“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 在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正式成立后,政治部主任张文碧在部队建立起党的各级组织,包括支部、分总支、总支委、党务委员会,加强部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大法宝”教育、“整顿三风”教育和《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学习,在全纵队开展“模范中队、模范支部、模范干部、模范党员、模范战士”的创建活动。 在三北,地委书记王仲良领导党内同志健全基层组织建设,清理了一批不合格党员,组织县以上干部开展调查研究,学习整风文件,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性教育、革命气节教育、执行统一战线的政策教育等。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带了头,一般党员、一般干部就会紧紧跟上。 艰苦朴素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根据地的各级领导以身作则,率先示范。区党委书记谭启龙为应对粮食困难问题,经常吃毛笋充饥,吃到胃出血。纵队司令员何克希严于律己,在浙东时期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坚决反对特殊化。 在各类工作的反思、检讨会议上,领导干部就自己的工作带头做检讨。1944年11月,余上县召开了一次全县积极分子整风工作会议,检讨的领导同志反省自己的问题和错误,当发言一游离于主题,便会遭到会议主持人的打断。1945年2月,浙东行政公署全体干部举行拥军思想检讨会,主要领导干部都做了深刻的反省报告。 由于在工作、战斗、生活中,各级党员干部都能以身作则,浙东根据地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蔚然成风。 人以神立,党以魂兴。纵观中国共产党97年奋斗史,创造奇迹的方式有千百种,但铸就伟业的根基只在一处——以信仰之光照亮前进之路。 思想建党,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浙东党的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 在浙东敌后第一次干部扩大会议上,谭启龙就强调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为此,1942年12月宣教工作制度出台,规定了“三课”制:政治课,干部每周一次,战士每周三次。文化课,每周三次。党课,干部学习《整顿党的作风》《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战士学习“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施行“三会”制:营的教育准备会,干部学习讨论会,学习组长会;践行“三报”制:墙报、读报、干部小报。政治部编印了阶级教育、时事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重大节日的讲话材料等教材。 激浊扬清,起于毫末之间、成于驰而不息。组织党员教育培训,也是改进党的作风、提高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有效途径。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各级各类党组织结合实际,纷纷开办学校,举办党训班,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1944年9月,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创办了浙东鲁迅学院,为根据地输送了700余名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专业知识的基层干部。 在部队,1941年9月浦东部队900余人全部南渡到达三北地区后,即抽调部分骨干成立教导队。从1942年夏至1944年7月,共举办了5期教导队,为部队培养基层骨干744名;在地方,如三北地委慈镇县在1944年利用农闲办了两期基层党员训练班,每期30人左右,训练七八天,培训内容有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如何做一个好党员等。 1945年,浙东抗日军政干校成立,教育培训根据地基层排以上党政军干部。在当时极其艰苦、简陋的战争环境中,同样具有十分规范的招生简章。干校的基本课程有政治、常识、社会发展史、革命传统和政策纪律教育等。同时还进行我党、我军的性质、宗旨及任务教育。 其他还开办民运工作培训班、政工干部培训班、医务干部训练班等,教育培训党的各类专业干部;地方上通过开办普通学校,宣传党的政策,培养和教育党员干部及其他抗日战士,三北有凤湖中学,鄞州有古林补习中学。 一系列党内政治思想教育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扩展,塑造全党本色初心,党员的党性意识更加坚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据1945年统计,部队中各连党员占总人数的20%左右,而战斗中党员伤亡数占34.9%,班长以上伤亡数占40%。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一柔一刚,方能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浙东区党委在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945年1月召开的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大会通过了《浙东地区施政纲领》,作为一部区域性的根本大法,对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根据地军民的行为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如“厉行廉洁政府,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 1945年1月出台的《浙东行政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对“贪污”规定了“侵吞公款财物者”“买卖公用品从中舞弊渔利者”“强占或强征、强募财物者”等8项判断标准,规定了“满一千斤食米之总值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满一百斤食米之总值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等5项处断办法,另外还对贪污的适用对象、审理贪污案件注意事项等做出规定。 各种财务制度建立,以堵塞财政工作中漏洞,防止贪污浪费行为发生。谭启龙等区委领导指出要“确定经常的预决算制度。要在部队中建立审计工作”,确定“严格按月审计的制度”,“反对任何贪污浪费”,先后有《公粮田赋并征办法》《浙东行政区抗币条例》《浙东银行条例》等财经类制度出台。 部队也出台了一些有益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945年初,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颁布了《新四军浙东纵队供给制度》,对部队经费开支、实物领取等做出细致而明确的规定。1944年,纵队政治部发布了《关于严格部队群众纪律的指示》,重申了“三大纪律,十项注意”,教育部队减轻人民负担,密切军民关系。 瞄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关键,浙东抗日根据地构建起监督制约机制并有效运作。 设立浙东根据地最高权力机构——参议会,各县也设有同级参议会,参议会对同级行政机关领导人和司法部门负责人有选举、罢免、弹劾的权力。按照“三三制”原则,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基层政府,县级以上政府执行同级参议会决议并对其负责。 赋予人民监督的权利,《施政纲领》第七条规定,“人民有用法律程序与手续以及其他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同时,实施舆论监督。《新浙东报》是浙东区党委的机关报,报上经常刊登一些批评、揭露党内存在问题的文章。 1945年3月19日,报纸刊登了一篇《我打错了》的检讨文章,作者对自己群众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进行了深刻剖析与检讨;1945年5月10日,报纸发表了一篇署名为爱国青年的检举信《大后方兵站机关的黑幕——一封检举贪污站长胡仲民的公开信》。同年报纸上,《梁弄各界对新四军某部提出批评和建议》《贯彻干部拥爱思想,我某部讨论反省群众观点》等新闻报道,不时见于报端。 文艺创作亦助力党风廉政建设。浙东行政公署文教处以改造“的笃戏”(越剧)、改编浙东地区的民歌民谣等方式,开展社会宣传与教育工作。当时,文教处动员文艺青年创作和改编了许多新的剧目,如《文天祥闯关》《义薄云天》《桥头烽火》《生死路》等,其中,《义薄云天》是依据鄞江区委书记李敏烈士的感人事迹写成的。这些都是进行抗日宣传的好戏,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好戏。剧团每到一处演出,深受根据地军民的欢迎。 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在对敌斗争极为复杂严酷,大部分时间我党还处于“灰色隐蔽”状态下开展的,这使根据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加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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