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再添国家级“金名片”

宁波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

    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王虎羽 秦羽)昨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十九大后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宁波的新使命,也是宁波抢抓国家战略机遇的重大实践,宁波国家高新区也由此从高新区时代迈入自创区时代。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是我国新时期实施创新驱动的核心载体,也是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为核心的国家创新战略平台。

    国务院此次批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定位是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努力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示范引领全国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城市群协同发展。

    宁波国家高新区作为宁波市乃至浙东南地区创新发展的辐射源和新兴产业的策源地,综合排名已上升至全国147个国家级高新区第16位,科技、产业、新城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对宁波国家高新区完成从根植民营经济沃土到配置全球资源、从适应性创新到引领性发展转变的肯定。

    宁波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先发地区,将通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层面探索民营经济发展新路径。根据批复精神,宁波在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的同时,将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优化服务改革,率先开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人才培养引进、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创新等方面的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同时,还将发挥宁波都市圈核心城市的优势,率先探索城市群联动新机制,辐射带动浙东南地区在长三角更大平台上支撑我国“一带一路”建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