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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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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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露台乱堆乱种应予严禁

    ■法眼观潮朱泽军

    从高楼俯视城市,众多建筑物美观整洁,让人心情舒畅。但也有一些小区的住宅楼顶、露台杂乱无章,堆放了不少旧家具、建筑垃圾,甚至有种养花草、瓜果和蔬菜的,栽种数米高的大型树木的,一片狼藉。有人把属建筑物所有人共有的楼顶、露台占为己有,当成了“私家花园”“菜园子”。

    在房顶、露台堆放杂物,栽种果蔬花草,对住房质量安全、相邻关系处理、公共卫生和社会治安的危害不可小觑。让群众倍感无奈的是,因此出现纠纷维权艰难。找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会摊摊手:我们没有执法权。找城管、房管和规划部门,他们大多也表示爱莫能助:民事纠纷,还是上法院吧。上法院诉讼,固然是解决纷争的一条正确途径,但民事诉讼因其在时间、费用等方面的巨大成本,令人望而却步。

    小区是个小社会,大家理应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环境秩序,不能因个人喜好、私利,而给别人带来不便,损害公共利益。有人在住宅楼顶、露台上养花种菜,甚至饲养宠物,幸福和睦的邻里关系就无从谈起,这种妨碍居民安居乐业的行为,无疑与基本的文明要求背道而驰。宁波已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一成果凝结着全体市民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是为了改善生活居住环境,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和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消除城区建筑物楼顶、露台乱堆乱放乱种现象,事关城市发展与建设,事关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有关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学习其他城市的好经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通过地方立法,坚决制止在楼顶、露台乱堆乱放乱种行为,让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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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