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启钱 在互联网舆论越来越开放、多元化的今天,很少有公共话题能够“意见一致”。但最近江苏盐城“闹公公”等恶俗的讨论,却出现了舆论一边倒的局面:几乎所有人认为,对于恶俗,当群起而攻之。 “爬灰”等乱伦行为,平时作为“黄段子”讲讲都令人恶心,公公在婚礼上“强吻”儿媳妇,不仅使人恶心,更让人不齿了。尽管当事人事后发表律师声明,说明是依照当地婚礼习俗进行的“假吻”。网友认为,就算真的是“假吻”,大庭广众之下也是伤风败俗的行为。 结婚是人生大事,把婚礼搞得热闹浪漫一些,可以理解。我国民间传统婚庆中的很多仪式和习俗,都是“闹”在其中,目的主要就是营造祥和喜庆的气氛。但是类似“闹公公”这样的婚闹则完全走向了反面,从风俗变成了恶俗。恶俗之所以恶,在于其背离人性、违反人情、污辱人格。人重人格,人知底线,人有人伦。虽然早已经不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了,但在家庭成员中公公和儿媳妇、大伯和兄弟媳妇等,仍然是值得注意和必须避嫌的关系。这不是尊卑有序,而是少长有别,长辈应该有长辈的样子。极个别地方婚俗开放,也不允许乱伦,这是人区别于畜生的一条界线。最近网上还有一段视频,新娘因被人掐住脖子强按在地上向长辈磕头而被激怒,起身对掐她的男子就是一耳光。网友纷纷点赞:打得好!因为这污辱了新娘的人格。 婚礼上会有很多未成年人,若成人举止不雅,或者婚闹过分,容易给围观的孩子带来心理伤害和行为误导,严重的会败坏社会风气。一些婚闹恶俗还涉嫌违法,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案例,像最近贵州遵义的新郎夏先生,就在婚礼上被“闹”成了10级伤残,婚闹方要负起法律责任。 恶俗之所以产生并流行,源自愚昧无知。有人认为婚礼上再怎么闹,都有“免罪金牌”;有人对公开侮辱或侵犯女性(新娘、伴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更不认为是犯罪。“闹公公”事件后,就有人强调这是风俗。就算真有这种风俗,也是极个别地方很久之前的事,新中国实行婚姻自由都快70年了,早已废除了买卖婚姻,即便闹一闹是风俗,类似公公与媳妇在婚礼现场有不雅肢体接触行为的风俗,也该移风易俗,让文明的春风荡涤恶俗的丑陋。 恶俗难改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强权对弱势群体、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任意侵犯的遗毒。尽管男女平等的观念有很大进步,但在个别领域、特定场合,女性依然处在被支配地位,或被“潜规则”,或被侮辱,不被尊重,缺乏平等。 在一些婚闹现场,只见粗俗,不见祝福。参加婚礼的部分人,充满低级趣味,总希望在婚礼上搞点闹新娘、闹伴娘、闹公婆的花样,“迎合亲朋的期待心理”,“营造气氛”。如果能把新娘和公公一起请上台“做点文章”,就会很开心。这样把审丑当审美、把胡闹作热闹的“看客心理”,需要好好改改。 恶俗是文明的敌人,对恶俗,当以强大舆论群起而攻之。法治是恶俗的克星,对无节制闹新娘、伴娘等恶俗,特别是对猥亵、污辱妇女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恶俗婚闹,当事人当坚决抵制,尤其对受害者来说,用法律保护自己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尽管婚礼纯属私权利范畴,婚闹也多数是游戏,但是,一旦闹剧触碰到法律高压线,公权力应该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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