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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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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所趋 民心所向

——我市干部群众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本报记者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修宪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坚决拥护支持。

    “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变,体现的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决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心法官沈路峰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之重器,此次宪法修改,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将政治、经济、文化等都纳入法治范围,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制度保障。“法治兴则国家兴,作为一名法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宪法、践行宪法,为法治宁波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沈路峰说。

    北仑区大碶街道纪工委书记贺巧子说,随着宪法修正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必将推动监督职能向农村基层延伸,使农村“小微权力”处于监管之下,有效铲除农村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贺巧子表示,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要全力“拍蚊灭蝇”,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党员干部,招宝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承志关注更多的是宪法中新出现的“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谐美丽”等词句,他认为,这必将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入宪法,意味着从此这不再是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追求和目标,意义重大。”杨承志表示,接下来他将以宪法为指引,全力以赴办实事、出实效,努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宪法越来越完善,人民的利益就越发能得到保障;国家越来越强大,群众的生活也就会越发美好幸福!”宁海县力洋镇党委委员、平岩村党支部书记张贤安表示,本次宪法修改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更加坚定了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农民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接下来他将带领村“两委”班子,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增强村民的遵宪意识,不断努力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对历史经验的高度总结。”北仑区霞浦街道党工委书记胡斌说,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他将不忘初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好总书记回信精神,一以贯之地传承好红色基因,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模范践行党章”主题活动和“纪念张人亚诞辰12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打响“张人亚红色品牌”。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实践证明,只有党组织建强了,党的领导强化了,各项事业才能顺利有序推进,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爱戴。”对此,江北区洪塘街道上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江汛深有感触。过去十几年间,这个脏乱差的后进村从狠抓支部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着手,把支部的威信树起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把党建工作作为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核心力量,如今村级集体收入已突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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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