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外贸平台组团参展,成为展会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单玉紫枫 摄) |
本报记者 单玉紫枫 风控,还是风控! 说起一达通,外贸人都如雷贯耳。这家业内知名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自2011年加入阿里后异军突起,陆续推出“一补一贷”、阿里信保、“一拍档”、外贸服务补贴等多种服务,搅动了外贸行业一池春水,曾一度被视为业界标杆。截至2016年,一达通已服务近十万家外贸企业,年交易规模超过百亿美元。 然而,高歌猛进背后,迎来的却是海关公示的一单单处罚信息:今年1月,浙江一达通就有3次被行政处罚记录。而在“行政处罚信息”一栏中,一达通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为109条。 这一事件引起宁波外贸企业的高度关注,采访中,外综服务平台、外贸服务公司纷纷将各自目标关键词指向了外贸风控。 风控理念 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海关总署的信用评级对于一家贸易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最直接的就是,失信企业的通关查验率非常高,将来在进出口上将面临不小的阻碍。”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达通事件,他们也正在密切关注,建议宁波外贸服务公司要做好风险控制,维持企业信用级别。 宁波作为一个外贸大市,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进出口实绩企业18923家,相应的外贸服务平台如世贸通、中基惠通、全球贸易通、大道保理等应运而生,它们依托各自的资源,或提供外贸综合服务,以数据和信息技术构建外贸服务生态闭环,或主打境外营销,或专注于构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错位发展,重塑原有的外贸链条,在市场各占一席之地。 其中,作为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税总局、外汇总局等五部委认定的长三角地区唯一的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世贸通经常被与一达通相提并论。“一达通作为行业标杆,对外综行业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意义。”世贸通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孔泽昊表示,作为同行,他认为这一事件对世贸通而言是一次非常重要的警醒。“坦白地说,每一个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都将加速扩大规模体量,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是一个整体,一旦平台服务的某个客户、某个订单出问题,就会牵连到整个平台的运作。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自己也在反思,应该把风控放在什么位置?我们认为,要在原有将风控放在业务发展首要原则的前提下,将风控的理念和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升到全公司的最核心高度上来。” 加强风控 正成为行业共识 加强风控,正在成为宁波外贸相关服务企业的行业共识。“我们业内给外综平台起了个外号,叫协警。”大道集团总裁朱静燕说,它负有对平台上的所有出口企业的监管责任。 按照最新的划分标准,大道集团旗下的浙江大道保理有限公司其实已不属于外综平台,但作为我省首批开展商业保理的公司之一,其一直专注于构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设GTR信用评估体系以及创新反向保理产品。2015年大道保理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完成系统对接,并成为国内首个对接的商业保理公司。 “降低贸易风险,用信用撮合全球贸易。”朱静燕说,公司最核心的业务就是以金融加信用手段,通过管理精细化、流程规范化、运营电子化,做好风控。目前公司已服务过3万多家海外买家,以及17万家国内买家。 在宁波的外贸江湖中,说起以特色服务“杀出一条血路”的外贸服务平台,那就不得不提到全球贸易通。在负责人陈建旭口中,公司更准确的定位是“外贸国际营销平台”,就是通过“小语种+本地化营销”的模式从传统的被动营销转为主动营销,并且运用跨境电商新思路,多渠道精准有效开拓国际市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全球贸易通此举受到国内众多外贸企业的青睐,在全国不断攻城略地,3月12日刚刚成为“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战略合作伙伴”。 风控管理 到底应该怎么做 对于广大中小微出口企业来说,与这一外贸服务平台合作,意味着更快的通关、更快的退税、更好的风控、更合适的融资方案、更精准的贸易对接等等,但其中总会遇到部分不良企业浑水摸鱼。北仑一家紧固件出口公司的负责人小吴感慨道,“一个订单有问题,就影响整个平台的信用。一旦平台信用下调,影响的就是平台上的所有企业。”他呼吁,中小微企业要提高从业自律,为与外综平台的共同发展提供更多正向的参与! “平台型服务公司面临诸多困境,如何有效在扩张与稳健之间寻找平衡,也是我们企业发展的核心课题。”孔泽昊表示,首先是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应将风控作为发展的核心要务,再辅以事前有准入、事中有审核,事后有分析的制度体系,同时明确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进行商业逻辑分析及对应风控软件系统集成开发应用,横向纵向比对,并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用多种信息渠道为业务真实性审核把关。“此外,我们已经在平台中引入第三方验厂监装体系,让相关渠道进入服务对象的审核以及相应核心订单的现场佐证,以全面提升团队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孔泽昊表示,“外综平台未来的竞争就在于自身的风控水平,多措并举保障制度执行,毕竟只有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企业扩张才是可持续的。” 新闻链接 依据海关总署225号令(现行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 (二)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违规行为2次以上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总票数万分之五的,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 (三)拖欠应缴税款、应缴罚没款项的; (四)上一季度报关差错率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1倍以上的; (五)经过实地查看,确认企业登记的信息失实且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 (六)被海关依法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七)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配合海关进行调查的; (八)假借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 (九)弄虚作假、伪造企业信用信息的; (十)其他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