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陶子 卫理)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我国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记者从市防疫站获悉,近五年,宁波市肺结核疫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至2017年全市活动性肺结核年报告发病率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 据介绍,我市肺结核发病特点主要表现为:15-35岁年龄段和55岁以上年龄段高发,男性多于女性;职业分布以农民、工人、家政家务及待业和民工等低收入人群为主;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占比逐年增加,已近50%,治疗管理难度大;我市学校结核病报告发病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对学校肺结核病人进行密切接触者主动筛查时仍发现有学校聚集性疫情存在,其中以高中和大学低年级学生多见。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全面实行定点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访、疾控机构指导管理的结核病防治工作体系。每个区县(市)均指定有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承担辖区内结核病的诊断、治疗、登记和报告工作。市民若发现连续咳嗽、咳痰两周及以上或者痰中带血、咯血的,应怀疑肺结核,及时到所在区县(市)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和明确诊断。对于得了活动性肺结核的市民,请务必休工休学进行居家隔离治疗,直至痰菌阴性,传染性消除后方可复工复学。 目前我市肺结核成功治疗率已超过90%,患者只要遵医嘱、全程配合社区医生随访管理,并规范服药,绝大多数可治愈。对于宁波市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只要符合“经宁波市耐多药专家组确诊、在宁波市第二医院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接受治疗并参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人口”这一条件的,就诊时可向宁波市第二医院耐多药肺结核病专家门诊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成功后,病人诊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需个人承担的部分将由市级财政给予相应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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