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1日凌晨,黑龙江籍男子姜某驾驶一辆紫色马自达外出时,与由一贵州小伙驾驶的白色马自达轿车在慈溪一乡镇公路上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姜某没有报警,而是立马打电话叫来了几个老乡,殴打打方,还用铁棍猛砸对方的车子。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打完人、砸完车,姜某又坐上了对方的马自达汽车,将车开出一小段后下,该车在无人驾驶状况下,最终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 贵州小伙报警后,面对警察的问询,姜某称当时觉得自己是占理的一方,看到对方仅一人,便直接打了人家,还打电话叫人来为自己“撑腰”。 姜某的不理智行为,造成了对方面部软组织挫伤和车辆损失,被损价值超过2.7万元。案发后,姜某家属赔偿了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但姜某伙同他人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慈溪法院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入狱10个月。只因一时冲动任性耍横,最终讨来苦头自己吃。 (陈艳艳 史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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