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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反家暴法。(李欢腾 厉晓杭 摄) |
走进北仑柴桥芦江大阿嫂调解工作室,“有理不在声高、有力不在个高”这12个大字异常醒目。大字下方的桌面上放着一本处理纠纷登记本,细细翻阅可以看见每一页的案件登记表上密密麻麻记录着案件明细,内容包括纠纷类型、受理时间、结案时间、当事人姓名、年龄、电话、纠纷事由、调解结果等。目前,“芦江大阿嫂”已参与调解70余起纠纷案,效果良好。 本报记者 厉晓杭 通讯员 李欢腾 黄亦馨 “综合我们了解到的你们之间的婚姻状况,我们认为男方的要求从情理上说没有问题,具体金额还存在协商的余地,希望你们双方能再斟酌协调。”近日,在柴桥人民法庭芦江大阿嫂调解工作室内,特邀调解员虞媛正在为一起婚姻纠纷做着调解工作。据悉,像此类民间调解组织进驻法庭参与调解的形式在全省尚属首例。 随着省妇联及省高院关于家事调解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市、区级妇联也高度重视,为此柴桥街道妇联成立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针对各村社范围内的家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柴桥街道妇联主席李碧雅介绍,去年9月,芦江大阿嫂家事调解工作室与柴桥人民法庭合作,组织5位阿嫂轮班坐镇柴桥法庭驻庭调解,主要针对离婚、抚养、赡养、遗产、邻里纠纷等家事进行调解。 农家大阿嫂如何参与调解?虞媛告诉笔者,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诉前调解即当事人到法院来咨询或是打算立案起诉时,大阿嫂适时参与,了解事情的过程并进行解答;诉中调解即当事人提交诉状后,大阿嫂在了解案件情况及与当事人沟通后,将当事人约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力争让双方当事人和平自愿达成一致。此外,大阿嫂还作为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心结,并给出可行性意见与建议。 前不久,虞媛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对夫妻原本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纠纷事由主要是孩子是否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分割共同财产20万元。在弄清事情原委后,我做了好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虞媛说,芦江大阿嫂调解工作室的成立,能及时主动调处婚姻家庭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解决群众家庭、邻里矛盾的重要阵地。 “让大阿嫂们参与到法院立案案件的处理中,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大大分担并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柴桥人民法庭法官薛贞炎表示,此外,借助民间力量,提高司法效率,也是当前司法改革推行大调解模式下的一大举措,成效明显。 “除了驻庭特约调解员之外,芦江大阿嫂工作室还有40余名大阿嫂、30名志愿者,常年在社区、村里开展家事调解工作。”李碧雅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最基层细胞,家庭关系稳固是社会关系和谐的基石。工作室的成立,最大限度避免了家庭纠纷转化成社会纠纷,实现了家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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