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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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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岂能成为 “糊涂装修”

    易其洋

    据购买者反映,每平方米三四万元的楼盘宁波府(备案名:东悦府),是全装修高端楼盘,地暖竟是市面上最廉价的,装修施工也不规范,地暖盘管挂在墙上弯折(据4月11日《宁波晚报》报道)。

    在我看来,买主们的烦恼,开发商在全装修时“做了什么”是果,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明确“应该咋装”是因。换句话说就是,开发商现在省料省力的“精明装修”,恰恰得益于购房合同内容太过“模糊”。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销售全装修住宅时,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等交付要求,并列明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施工质量标准等内容。宁波府开发商与买主们签订的合同中是怎么写的呢?“厨房:品牌瓷砖;客厅、餐厅、公共走道:石材;房间:实木复合地板;阳台:品牌瓷砖……”这种指意不明的合同,只能说是“模糊合同”,按“模糊合同”的全装修,只能是“糊涂装修”。

    这当然不能怪买主们“没擦亮眼睛”“没合同意识”,也不能指望逐利至上的开发商个个“严格自律”“舍己为人”。最该依靠的,还是监管部门。像宁波府那样,不管选用的材料、施工的方式是不是合乎规范,光是和购房者签订那样“模糊”且明显违反政府规定的合同,监管部门就该及时介入,严肃认真地查一查,给购房者和公众一个说法,而不该将其只看作买卖双方的纠纷,让买主和开发商“各执一词”。

    “全装修纠纷”越来越多,监管部门就算不能全部查一遍,抽查一下部分开发商的“全装修合同”,发现不规范的,就当坚决让其整改;也可以制定范本,供开发商尤其是购房者参考。更重要的是,要尽快明确对全装修过程特别是隐蔽施工如何监督(不然,开发商有了前车之鉴,以后买主怕是连装修现场都进不去)、验收如何保证公开公正,以充分保障买主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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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