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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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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处置毁绿违停延伸到小区

    朱泽军

    随意碾压城市公共绿地停车要受重罚!自上个月新的《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以来,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非接触性执法,重点加强对日湖国贸附近、白沙路海事局附近和湖西路等区域部分公共绿地的巡查与执法,已对60余起机动车毁绿违停现象开出罚单,有效震慑了类似违法行为(4月19日《宁波日报》)。

    看了这则新闻,不由得联想到一些住宅小区内公共绿地的现状。不少私家车车主为图方便,肆无忌惮地将私家车驶入绿化带,任性妄为地违停于公共绿化地上。好端端的绿化设施,因机动车轮子碾压而面目全非。因绿化被损被毁,致一些地方泥土裸露,晴天尘土飞扬,雨天则道路泥泞。物业管理部门面对这种毁绿行为,或视而不见,任其泛滥,或以“物业没有执法权”等为由,不作为、不处理。居民则担心引发邻里间矛盾,往往也不会制止。

    小区内的绿化,也是城市绿化的一部分。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更良好的环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每个小区业主应当精心呵护身旁的绿化设施;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等则应当积极作为,对绿化管理主动担责,做到管理到位。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内类似“毁绿违停”“毁绿种菜”等现象,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让毁绿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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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