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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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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慈善总会进一言

    易其洋

    经常收到宁波市慈善总会和宁波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大爱》杂志,都会翻看一下。近日收到2018年4月份的《大爱》,该刊最后有个页面是“2018年3月日常捐款单位和个人名单”。名单分为四类,较详细地公布了向市慈善总会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定向专项捐助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建立小额冠名基金的名单和建立冠名慈善基金的企业(单位)捐款名单,有捐助人的名字(名称)和捐款金额。

    巧的是,就在这期《大爱》上,在那个捐款单位和个人名单前面,有一个栏目“慈善新百问”,发表的一篇文章名为《慈善机构在组织募捐时能募集管理费吗?——化解慈善机构收管理费质疑唯有透明》。“化解质疑唯有透明”,诚哉斯言!慈善就是动员和汇集社会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如果说爱心是慈善事业的根基,那诚信就是慈善事业的生命。没有爱心,难有慈善;没有透明,慈善长不大,也难长久。

    人们献出了爱心,慈善机构就有义务向捐款者乃至整个社会公开信息,是谁、是哪家单位捐了款,捐了多少,用在了什么地方,管理费花了多少,取得了什么效果等。只有这样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才能消除人们的担心疑虑,呵护和培育爱心,壮大慈善事业。我虽不知道,市慈善总会是啥时候开始公布那份名单的,但有了,就应该竖大拇指。

    点赞之余,还想对市慈善总会进一言:善款公开越细越好。现在的公开,按说已经够细了,但还可以更进一步。主要有两点,一是对爱心人士捐款的日期也有必要注明,特别是有人用“爱心人”等假名或匿名捐款时;二是善款公开了“来路”,还应该公开“去处”——用在了什么地方、什么人身上、效果咋样等,也是越细越好。当然,这做起来有难度,却是方向,应该一步一步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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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