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政治纵深·廉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4月2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虚报骗取农业补贴款 时隔数年仍被处分

    2017年6月,我市开展“双百”专项整治行动。鄞州区纪委监委的“行动表”上,一份“蔡国君虚报农业补贴”的信访件被标注上了星号。

    蔡国君是姜山镇阳府兴村经济合作社农业副社长,协助政府部门统计、核实、上报该村粮食种植面积是他的日常工作之一。

    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是否确有其事?调查很快展开。为了不“打草惊蛇”,审查调查人员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开展了大量的外围排查,谈话30余人次。同时调取了蔡国君任职7年间近百册农业补贴发放资料。

    通过比对,审查调查人员发现农业补贴发放签名表中多次出现村民甲和村民乙,而事实上村民甲早已搬离该村,村民乙已过世。这是工作中的疏漏,还是另有蹊跷?

    带着疑问,审查调查人员采取迂回战术,查询了大量资料,并对当时的村委会干部及相关村民进行询问,证实了2006年至2010年期间蔡国君虚报骗取农业补贴的事实。

    原来,2007年,蔡国君听说有人通过造假手段多领国家农业补助款,占了不少“便宜”。想到自己家里生活并不富裕,蔡国君便动起了贪念,在上报水稻种植面积统计表时,在自己和两个实际上不符合发放标准的村民名下虚报了300余亩粮食种植面积,一次性领取了补贴款6000余元。

    有一就有二,用同样的方法,在2006年至2010年五年里,蔡国君先后套取农业补贴款1.1万余元。

    在2010年、2011年的统计过程中,他发现有农户把花木、葡萄种植面积等充当粮食种植面积报了上来,想到自己快退休,还是不要得罪乡里乡亲了,他选择了无视,致使14户农户在两年间多领国家各种补贴共计9万余元。

    2017年11月,蔡国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11021.2元予以追缴,多领农业补贴款90585.72元全部退回。

    案件启示:

    “微腐败”危害并不微。对抵不住蝇头小利诱惑,越过纪律红线损害了群众利益的行为,绝不放过。

    (董小芳 王英)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