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甬纪轩)“‘一把手’是重视的,但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党组织还不同程度存在‘好人主义’倾向,有宽松软的现象;在从上到下严厉整治的高压之下,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违规现象还是禁而不绝……”4月2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面对面听取了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发改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等6家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汇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指出了通过检查和平时掌握的存在问题,并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此前,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先后赴10个区县(市),当面听取了各地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汇报。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党中央、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守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向好,党内监督全面加强、正风肃纪成效明显,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江北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4月初我市全面推行对新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令新提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感受到肩头主体责任的分量。 针对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刚性等问题,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一把手”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核心是强化党的意识,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强党;关键是勇于担当履职,要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碰硬;要害是务必率先垂范,要以身示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根本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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