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前两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就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小朵建议,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进程,提高流域综合防洪减灾能力。根据流域地理特征与洪涝特点,采取“上拦、外挡、内疏、下排、适当中滞”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快流域内库、堤、河、闸、泵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加强城市排水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根据宁波城市台风暴雨及洪涝潮灾害特征,按照城镇排涝标准对市区排水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及时疏浚河道,疏通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设施良好运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罗进说,过去在城市建设中占用了许多小河小湖,不仅影响市民生活,也影响城市排涝能力。今后能恢复的要尽量恢复,新建项目涉及河道湖面的,要严格禁止违规填埋建设,最起码要占补平衡,填多少挖多少。同时严格把关河道改建项目,实施改道审批制度,确保发挥排涝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乐年对“2020”行动计划确定的21个大类项目,建议系统谋划、分项推进,未立项的抓紧立项,已立项的抓紧开工,在开工的抓紧建设,确保重点项目按期推进。对一些骨干工程,要坚持能快则快、能早则早,最好能在主汛期来临前完工投用,避免出现因为一项工程建设滞后而影响全局的情况。列席会议的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王文成说,以前水利业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现在水利建设投资很大,涉及面很广,甚至建设运营管理还要政府贴补资金,加强营运管理更显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投资回报,而且关系到投资效用。水库的管理如采用企业化管理,可大大节省管理费用等。他建议,更加重视运管体制的探索创新,切实提高投资效用;更加重视规划的科学引领,构建防洪排涝安全保障体系、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和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何乐君提出,司法机关要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法定权限、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定程序的合法性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应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运用,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方便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依法查询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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