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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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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职工疗休养这件实事办好

    罗浩声

    近日,市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明确职工疗休养“原则上以省内为主”的前提下,将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等地,纳入职工疗休养目的地范围。

    疗休养是劳动者休养生息的一项基本福利和权利,政策紧随形势调整乃人心所向。此次我市颁布的职工“疗休养新政”,与上一轮政策相比,扩大了目的地范围,使广大职工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时又能促进帮扶地区经济发展,可谓两全其美、一举多得。不过,对照兄弟城市的做法,似乎也还有些“美中不足”。

    比如,杭州出台的新规明确,职工疗休养目的地除对口支援(帮扶、合作)地区外,还可到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和长三角(沪苏浙皖)区域,并规定跨省费用可根据交通和住宿费情况予以适当提高。此外,还取消了疗休养对象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的限制,规定职工每年都可参加一次疗休养(4月20日《钱江晚报》)。这样的制度设计,突出了基本福利的保障,兼具灵活性,更具人性化。

    按照新版政策,以是否跨省来决定职工疗休养的年限跨度,似乎也不尽合理。举个简单的例子,从宁波到上海周边或苏南地区,不过两三个小时车程,时间、费用比到省内的衢州、丽水等地区可能还要少一些。放大到全省看,从衢州到周边的江西省的部分景区,也就个把小时,倘若安排到浙北地区,倒是有些舍近求远了。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政策的魅力在于可行。作为一项普惠性的公共福利,我们似乎更应把重点放在疗休养时间和报销标准方面,而不是划定区域范围。也就是说,要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活。当然,既然“疗休养新政”已经出台,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长远而言,还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通过制度的完善,让政策更接地气,真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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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