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宁波人的朋友圈被一个好消息刷了屏。根据宁波市人社局《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52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分娩的宁波女职工,可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是: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补发的是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所以这里乘30)。 这样算下来,我市约有5万女职工每人能领到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这么一笔可观的补贴到底怎么领?一些特殊情况又该如何处理?最近,爸爸妈妈们纷纷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询问相关政策细节。记者一并帮您整理了,快来看看吧! 申领手续如何办理 网友“Connie”:之前领过3个月生育津贴,现在符合条件可以再补领一个月,需要什么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结算相关手续。 补发条件是什么 网友“宝宝熊猫儿”:听说一个月的生育津贴要补发了,补发的条件是什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有符合下列情况的人员可申领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分娩、产假期满后继续参保缴费,且按原国家规定产假已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 离职了还能补领吗 网友“点滴泉”:若是离职了,生育津贴还能补领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可由原结算的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再办理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结算手续。 报销后停保了还能补领吗 网友“Yvonne-ZY童品”:生育津贴报销完就停保了,还能补领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已结算生育保险待遇的宁波市女职工,原法定产假期满后奖励假期间继续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才可享受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原单位被合并能否补领 手机尾号为“6481”的网友:现在生育津贴可以补领,但是我们原单位只是一个分公司,已经注销,其他分公司还在,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补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原单位注销,职工合并到其他分公司且连续参保的,可由新单位办理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结算手续。 原单位破产能否在新单位补领 手机尾号为“1278”的网友:我家宝宝2016年8月6日出生,之前是老单位报的生育险,但是老单位在2017年时破产了,现在负责人都找不到了。目前在新单位里上班,社保都是新单位在交。是否可以让新单位盖章,然后过来领取一个月的生育津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您所述的有关生育津贴不能结算给新单位。 未就业配偶可以补领吗 网友“X-X”:老婆没有社保,用我的生育保险报销,上次顺产拿了3100元。现在可以用我的生育保险补领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补发的是女职工生育津贴,即在职女职工产假工资,未就业配偶不享受。 补发的津贴结算给谁 手机尾号为“7036”的网友:最近在补发30天生育津贴,钱是打给个人账号,还是打给现在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发款项汇入该单位账户,不结算给个人。 这些问题是不是对您也很有帮助?需要指出的是,从2017年6月1日开始,这30天的生育津贴我市已经正式发放。因此如果是在2017年6月1日后分娩的,就不用担心补领的问题啦!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 2、关注宁波e点通微信(微信号nb81850或直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直接提问; 3、拨打民生热线81850000提问。(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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