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副厅级贪官并不少见,但张中生不一样。身为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中生不仅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官员受贿额的一个新高——10.4亿元,也成为党的十八大后第一个未涉及命案而被判死刑的贪腐官员。而且,作为一名副厅级官员,他当时是由中纪委直接带走调查的。 官员贪腐,花样各有不同,原因大致一样,不外乎个人内心太贪,外部监督太松,贪腐“条件”太好。张中生能受贿索贿那么多,很大原因是他在44年的宦海沉浮中,长期分管煤炭和工业,占尽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职务之便。在任山西中阳县县长时,因为主管煤炭、工业领域,中阳钢铁集团就是他的“摇钱树”“取款机”,他成了中阳钢厂的实际老板。吕梁是产煤大市,张中生任吕梁行署副专员和副市长期间,正赶上煤炭黄金十年和吕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权力达到了顶峰,有吕梁煤矿“总矿长”之称。 之所以细看张中生的“死刑路”,不光因为他贪腐数额惊人,还因为他有四个“拿他没办法”,令人讶异——当地人称张中生当副县长时,县长拿他没办法;当县长时,县委书记拿他没办法;当吕梁行署副专员时,专员拿他没办法;当副市长时,市长和市委书记都拿他没办法。 下级服从上级,既是保持官场秩序的需要,也是官场文化的定式。在中国的官场,有“县官不如现管”之说,更有“官大一级压死人”之说,也有“一把手往往一手把”之说。但张中生偏偏敢于不把上级当回事,上级也真拿他没办法,而且长期如此,不能不说他真是个“人才”,号称“吕梁头号官霸”“吕梁教父”,绝非浪得虚名。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张中生有性格。不服管教的人多是有性格的人;有性格的人,大都不太好管教。但再有性格的人,规矩总是要懂要守的。在官场,有性格而成大事且不出事的大有人在。但如果嚣张狂傲到没人敢管他,他也不服管的地步,那这样的“有性格”,不出事算幸运,出事则是必然。就像老百姓说的,“只要反腐不止步,早晚抓了某某某”。 正所谓有恃无恐,张中生嚣张,不光因为有性格,还因为他“有恃”。他出生普通农家,17岁到中阳粮食局任保管员,因说话得体、腿脚麻利,不久便被任命为中阳县粮油加工厂厂长。其间,他多次将土粮饲料供给一名时任副县长的家人喂猪,由此得到了这位副县长的赏识。他后来任中阳县食品公司经理,公司发生营私舞弊案,办案人员查案时,张中生“十分嚣张”,不予配合。不久,案件便在时任县委主要领导插手下,不了了之。 一入官场,张中生就不老实,但他显然“聪明过人”,早早就尝到了找靠山的好处,敢于中饱私囊,能够轻松化险为夷。这样的“甜蜜体验”“成功经历”,必然成为他的“官场哲学”,助长他的贪腐心理和攀附心理。向上输送利益或与上级利益均沾,一旦有事,就会有人“插手”,给自己撑腰。这样一来,他那四个“拿他没办法”便有了底气——你是我的上级、你是一把手,但我背景比你深、后台比你硬、靠山比你高、路子比你广,你能奈我何?! 张中生的四个“拿他没办法”,要害是对他手中的权力监督无效或缺失。一方面,张中生“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煤矿的生死存亡”,煤老板不给他送钱,根本办不成事。另一方面,受贿越多,找背景和靠山就越方便,牵连和笼络在自己身边的人就越多,就越容易围成“圈子”“山头”。张中生在中阳时霸道成性,私仇必报,扶持亲信又不遗余力,完全左右官员“上下”。在长期主管的煤炭领域,他通过插手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大肆敛财,与很多煤老板往来密切,编织了一张庞大而复杂的政商关系网。 张中生苦心经营几十年,落得个“死刑”下场,这样的人生,是很悲哀的。但反过来想想,如果不是这些年的强力反腐,像张中生这样的人,即便已经退休,不知还要“退而不休”“长袖善舞”到几时。全面反腐不停歇、不松劲,张中生这样的“狂徒”怕是一时很难再出现了,但更难的是铲除孕育和培养“狂徒”的土壤和温床。正如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所言,“对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反腐治贪,不能寄希望于“别看今日笑得欢,小心秋后拉清单”,也不能指望贪官“多行不义必自毙”,还是要从根子上治起,让那些有贪腐“基因”者,一入官场就不得不明白一个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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