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罗沁瑶 王梦莎)“就因为回收啤酒瓶盖,我们的酒水供货商已涉嫌商业贿赂了?”近日,象山石浦几家餐馆老板听到酒水供货商被查处的消息后震惊不已。 据了解,石浦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近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几家餐馆的收银台或柜子里藏着一袋袋啤酒瓶盖,瓶盖上贴有相关酒水供货商的字号。执法人员立刻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瓶盖返现”的商业贿赂行为。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当地有4家酒水供货商为促销或保证某种酒水的月销售量,采取“你帮我促销,我给你回扣”的营销方式。供货商将印有自家“字号、电话”的标签贴在待售的啤酒瓶盖上,再将啤酒出售给餐馆。餐馆服务员向客人卖出贴有标签的啤酒后,凭收集的瓶盖私下到供货商处兑换现金,每个0.5元至5元不等。 通过“瓶盖返现”,酒水供货商更好地达到了销售目的,餐饮单位借“外快”留住了部分员工,服务员也可得到更多的“兼职收入”。这种“默契”合作看上去“三赢”,但并不合法。 “其实酒水供货商提前将回扣款加入商品价格中,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这些费用,直接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瓶盖返现’手段提高酒水市场占有率,人为制造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严重损害了同行利益。”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4家酒水供货商已被立案查处。 据悉,今年1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此类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金额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象山正开展为期3个月的“甬剑一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铁腕整治消费市场秩序。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酒水供货商为推销产品而私自开展的“瓶盖返现”活动,属于商业贿赂。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可立即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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