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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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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年度示范型放心消费单位

    本报讯(记者徐展新 通讯员王前)昨日,我市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会暨2018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布了2017年度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单位。

    按照《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单位建设评估标准》,全市各创建主体管理机构自愿申报并接受各区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初审、推荐,消保委等第三方机构组织消费体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实地评估、评审、集中公示,最终评定余姚华联商城、慈溪银泰城商圈等10个“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街区”,余姚市兰江街道四明社区、慈溪市坎墩街道清水湾社区等8个“宁波市示范型放心消费社区(村)”。此外,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和江北区慈城镇南联村获评“示范型放心消费社区(村)重点培育对象”。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完成1100家放心商店和放心网点的创建工作,培育1600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打造放心消费的“宁波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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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