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陈芳 朱莉亚)近日,我市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计划于2019年完成。 据介绍,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对象是全市陆地国土,主要工作任务是:调查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调查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建立市县两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类数据,编制专业图件。 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每10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每年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