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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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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 村务有了章法 小微权力“进笼”

小微权力和村民说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场景。 (徐欣 邵家艳 摄)

    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是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措施,也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自2014年开始,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界定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权力,从源头上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笼子”。自那时起,江北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也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本报记者  徐 欣

    江北记者站 张落雁

    通讯员   邵家艳      

    办事按流程 村务有章法

    如今,走进宽敞明亮的鞍山村菜场,干净整洁又颇具古典韵味,与该村“青砖黛瓦马头墙,绿树清河木栈道”的气质分外契合。早在2015年,鞍山村菜场受到了强台风的袭击,村民们纷纷提议,要求新建菜场。

    在村民与村干部一番商议酝酿后,拟定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公示后开始建造,村监会与部分村民全程监督并参与验收。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群众心里亮堂,干部心里坦然。

    “按照流程图来操作,账目一清二白,村民放心,干部安心。”鞍山村党支部书记邬明忠笑着说。原来,邬明忠口中的“流程图”,正是鞍山村村级“权力清单与流程图”,这个流程图囊括了44项权力,逐项列明村级事务的行使依据、运行程序与办理要求。这个流程图家家户户有,干部人手一册。

    鞍山村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将村主要干部的工作与“村民说事”相结合,在每月的“村民说事会”上,将上阶段村级重大事项向村民进行通报,并接受村民的质询与监督,实现从“灌输式”向“互动式”转变。

    村监会,作为村里的“纪检组织”,重点围绕“人、财、事”三方面,着重监督村级“三资”的使用情况,还包括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等,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镇)纪工委(纪委)汇报。

    管住微权力 释放大活力

    “村官”权力虽小,如果用好了,会发挥大作用,带来大变化;一旦用得不好,就会造成大影响,变成大腐败。

    2017年,江北区农村信访件占总数比例减少到39.6%,而2013年这个数据为60%左右。这得益于构筑“上级专项监督+村监会贴身监督+群众日常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强化了对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监督。

    近日,江北职能部门公开通报了一起村负责人违反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该村果园被承租后,催缴多次仍未及时收取租金;2015年在厂房租金调整后,未在公开栏进行实时公开。该行为违反了《江北区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中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第五条、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第一条。这是江北区推行“小微权力”规范化、扎紧制度篱笆的一个缩影。

    在江北基层阳光网设置群众投诉举报窗口,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纪工委(纪委)受理,有效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违规违纪人员形成有效震慑。

    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来,江北区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30余次,发现问题135个,开展提醒谈话30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党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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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