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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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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一揽子政策 扶持宁大“双一流”建设

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新增1.75亿元 明年年底前生均经费标准达到1.6万元/年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余晶晶)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发布《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若干意见》,扶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以期辐射带动全市高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使高校更好地成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引擎和智库。

    根据《若干意见》,省、市财政继续共同保障宁波大学每年1亿元的省重点高校建设经费;自2018年起,参照省财政投入标准,宁波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支持宁波大学高峰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7500万元、一流学科建设新增专项经费1亿元。对科技创新楼群建设给予一次性支持2.33亿元。对成功创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同时,按照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加大市级财政对宁波大学日常办学经费的投入,确保宁波大学生均经费高于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到2019年年底前,实际到位生均经费标准为1.6万元/年,主要用于一流学科和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

    此外,鼓励宁波大学积极吸纳社会办学资金,建立多元化资源募集机制,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财政配比比例。

    宁波大学也提出了“双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至2020年,海洋生物技术与海洋工程学科群高质量通过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期考核。再过10年,初步建成与区域经济地位相匹配的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产生一批重大国际学术前沿科研成果和产业化创新成果,支撑、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50年,拥有一批创新团队,集聚一批全职院士层次顶尖人才150名以上,用一流的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并全面支撑区域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全面建成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为此,宁波大学已引进3名全职院士,他们将带领团队分别在加快新药发现新技术和早期产业转化、植物病毒基础理论和病害防控技术、水资源全程智慧管理和优化运作等领域开展一流的研究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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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