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民政在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5月21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护航美好家园

——我市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消防队员正在进行高空救援,通过云梯解救被困高楼的群众。
战狼户外应急救援队用水陆两用救援车转移受灾群众

    本报记者 王 佳 通讯员 甬珉宣

    本版图片由市民政局提供

    “现在正进行的是救灾帐篷搭建。所搭建的帐篷是救灾专用帐篷,可安置10人”;“应急供电保障小组已经过来,他们正在避灾安置点上忙着架设安装供电设施”;“余姚市战狼户外公益救援队紧急援助,驾驶水陆两用救援车,前往救援地点”……

    5月11日,在江北区慈城镇慈孝广场,宁波市应急救助综合演练正在进行。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社区、专业救援队伍等各方力量的14支参演队,协同参与灾前应急转移、道路应急抢险、灾时应急救助、巨灾保险理赔等板块演练。

    2012年至2017年,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呈多发态势,尤以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易发、频发;“海葵”“菲特”“灿鸿”等强台风袭击,造成558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10.25亿元。

    面对不测风雨,完善的防灾减灾机制能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个强大“堡垒”。

    ■未雨绸缪强体系

    “保障和改善民生”,绝非一个简单的口号,而是一项细致浩繁的工程。

    我市始终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三大救灾体系,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健全防灾减灾组织领导体系。我市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均建立了减灾委员会或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四级减灾领导机构均明确了组成人员、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在全市构建了组织健全、上下联动、运作有序的防灾减灾组织领导体系。

    健全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市本级建立了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从2015年起每年编制自然灾害灾民应急救助操作手册,并指导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起本地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每年组织区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广泛开展应急救助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救助能力。

    健全灾情管理工作队伍体系。我市在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设立灾情管理员,村(社区)设立灾害信息员,全面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灾情管理员和灾害信息员队伍。2017年村(社区)换届后,及时调整补充了基层灾害信息员。目前,全市各级灾害信息员总数达到3500名。同时,加强队伍能力提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灾情管理员和信息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基层灾情管理能力和报送质量。

    ■全力以赴筑“堤坝”

    只有把“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把“安全留在后头”。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离不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和改善救灾基础设施。

    按照“分散转移为主,集中转移为辅,灾民避灾就近就便”的原则,全市利用学校、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福利机构、文化礼堂、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配置避灾安置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避灾安置场所。2017年,我市将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全年新建避灾安置场所115个。

    同时,我市大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和配套设施,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规范标识牌和指示牌设置。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对避灾安置场所房屋质量、地质状况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避灾安置场所使用安全。

    目前,全市拥有避灾安置场所2137个,总面积285万平方米,可临时安置受灾群众70余万人。其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避灾中心,63%的村(社区)建有避灾安置点,并通过一点一村(社区)或一点多村(社区)的方式,基本实现了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全覆盖。

    今年,我市启动了避灾安置场所电子地图管理查询系统建设。该系统包括避灾安置场所的地理位置、服务功能、配套设施、联系电话等内容,系统将生成覆盖全市各级避灾安置场所的电子地图。该系统建成后,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设置二维码和定位功能,市民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进入系统,查询自己所处位置附近的避灾安置场所及距离,方便应急避险。

    有备方能无患。我市制定了《宁波市救灾物资储备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建成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储备仓库(点)71个,总面积1.6万平方米。

    2016年,市民政局在鄞州区新设了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代储库,投入130万元购买了一批救灾物资。各区县(市)每年亦拨出一定的财政资金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区县(市)民政局、乡镇(街道)还与当地超市等商贸企业签订食品等生活物资紧急供应协议,构建了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保障体系。

    ■社会力量齐参与

    防灾减灾救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市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注重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自2007年开始,我市每年确定一批社区(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1年以来,加大创建资金投入,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建设资金补助,目前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800多万元。

    各地立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通过交流学习、自评互评,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截至2017年12月,全市累计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91个。其中,“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81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6个。

    同时,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党员、干部、居民以及辖区单位广泛参与的减灾志愿者队伍,协助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宣传、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抢险救助等工作。

    防灾减灾救灾,离不开社会救援组织的广泛参与。市民政局牵头组建了由17支社会专业应急救援组织参加的宁波市应急救援志愿者联盟,并通过设备支持、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社会救援组织的扶持力度。

    平时练得好,关键时刻方能用得上。去年5月10日,我市成功举办了首次社会力量救援技能展演活动。在慈溪郑徐水库,来自各区县(市)的17支民间专业救援队协同展开了一场救援技能演练,应急通信设备搭建、应急电源发电、无人机搜索、搜救犬搜救、灭火救援、水上横渡……救援行动有序展开。

    不仅如此,每年,我市组织3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灾救灾应急演练。演练已成为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一项“常规项目”。

    比灾害更可怕的,是对灾害的无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避险逃生技能,是应对自然灾害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方法。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科学减灾,依法应对”“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等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地震了该怎么办?”“屋子起火能返回拿取财物吗?”“台风来临前应该做好哪些预防举措?”3年来,海曙区段塘街道南都社区在镇明中心实验校区持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擂台赛,向孩子们普及防灾减灾知识。除了知识竞赛活动,社区还联合学校组织开展逃生演练。

    今年5月是我市第三届“关注应急、守护生命”应急宣传教育月,科普宣教、技能培训、比武亮剑等活动正火热进行中。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系统累计发放各类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材料60余万份,开展乡镇(街道)级别以上规模的救灾演练21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435场次,使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显著提升。

    ■高效有序济危困

    去年第20号台风“卡努”外围环流和冷空气给宁波带来强降雨,10月16日,象山、北仑、镇海受灾区域致灾过程面雨量先后在200毫米以上,市民政局根据公共巨灾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触发条件,及时启动巨灾保险理赔工作。

    巨灾保险已成为甬城防灾减灾的稳定器。时光回转到2014年,那年11月,我市引入市场机制,率先在全国建立财产损失救助和人身伤亡抚恤相结合的公共巨灾保险制度。

    该制度实施三年来,先后经历“灿鸿”“杜鹃”“莫兰蒂”等多次台风灾害,累计向16万多户(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赔款超过9500万元。2017年,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共巨灾保险试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结果显示,83.7%的受灾群众对公共巨灾保险实施效果给予肯定。

    2018年1月起,我市实施新一轮公共巨灾保险。相比以往,新一轮的公共巨灾保险在保障范围、赔付标准、理赔触发条件、理赔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扩大了保险险种。自然灾害保险在保留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等险种的基础上,增加了暴雪险种;雷击保险扩大到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

    提高了赔付标准。人身伤亡抚恤最高赔付标准从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住房倒损、住房进水最高赔付标准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救灾安置费用赔付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天90元提高到150元。

    降低了理赔触发条件。主要是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共安全保险理赔触发条件,从原来的1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重伤,降低为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就可启动保险理赔。

    规范了理赔服务。按照理赔服务便捷、高效和公开、公平原则,对巨灾保险报案、核灾、定损、理赔等方面作了更加明确具体、责任清晰的规定,也明确了村、社区在理赔服务中的工作要求。

    一系列重大决策,一大批资金项目,一步步实践探索,正加快推动我市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防护网,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