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陈芳 石黄磊)近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进行下拨。据悉,此次第一批专项资金累计下达1.15亿元,加上2017年已经预下达的0.46亿元,市级补助资金已达到1.61亿元。 据悉,此次耕地保护专项资金拨付主要是为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本着“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耕地保护效果好的单位和主体进行奖励,实现转移支付。按照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耕地保护考核系数等因素,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和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据了解,下一步,市国土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市级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并探索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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