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5月23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三周年

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六成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三年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明显改善,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达到61.11%。

    数据统计显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呈现案件数量和审理难度双升态势。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616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618件,一二审年均收案数相比新法实施前一年分别上升95.3%、110%。

    从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来看,征迁、土地、公安、劳动保障、工商、规划、交通、教育等属于案件多发领域,其中土地和征迁类案件多年连续占据案件多发领域前两位。以2017年为例,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征迁类行政诉讼案件220件,涉土地类案件219件,占案件总量的30.59%。

    伴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我市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成效明显。新法实施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颁布《关于宁波市两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规定(试行)》,赋予起诉人对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既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规定的另外两家异地管辖法院中选择一家起诉的权利。3年来,在我市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约40%的起诉人选择向异地管辖法院起诉。

    值得关注的是,新行政诉讼法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义为法定义务后,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明显改善。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出庭应诉的定期报备通报制度。2016年、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分别达到55.28%、61.11%,较新法实施前提升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