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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水镇美景。 (应海加 何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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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山风车公路上俯瞰美丽乡村。 (应海加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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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桑洲。 (尤才彬 摄) |
本报记者 何 峰 通讯员 童明荣 方敏 日前,我市出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建设“名城名都”提供坚强支撑。《行动计划》是新时代我市推动“三农”发展的总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指南。 三个特色重点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行动计划》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将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目标、更强的力度,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三农”发展新篇章。记者就《行动计划》的重点、特色、意义等问题采访了市委农办主要负责人。 问:《行动计划》提出,我市要创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是基于什么考虑,有何意义? 答:城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主干道和综合枢纽,走城乡融合之路是实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七条道路之一。宁波城乡融合发展现实基础较好,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具备了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宁波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主要路径是“五个化”:一是城乡形态格局特质化,按照“城镇高度集聚、农村多样保留”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和乡村布局体系,构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城郊十园、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城乡融合载体建设。二是功能要素配置集成化,积极引导人口、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公共服务标准和质量差距逐步缩小机制,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资源向农村覆盖延伸。四是基础设施建管一体化,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交通道路、供水供电、信息通讯、环卫保洁等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五是政策制度供给体系化,全面深化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土地管理、就业管理等制度及城乡一体的政策体系。 问: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主抓手,我市在推动高水平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有何举措? 答:我市要按照“大花园”“大景区”标准,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把美丽乡村打造成为宁波最具影响力、最耀眼的标志之一。 一是要抓示范创建,加快实施“百村精品、千村景区”工程,优化美丽乡村全域规划,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坚持点、线、面有机结合,创建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典范镇、典范村、风景线,成为全省、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排头兵。二是要抓补齐短板,着力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建、治危拆违、农房建设、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加大投入,重点发力。三是要抓品质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强化村庄和农房规划设计,推进富有地方特色的甬派乡村民居建设,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促进建村、建房、建景“融合”,提升乡村品质。四是要抓特色塑造,结合乡村实际,因地制宜打造产业特色、资源特色、区位特色、文化特色、建设模式特色、形态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和同质化现象。 问:富民强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行动计划》谋划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让广大农村环境美起来、集体强起来、农民群众富起来。 一是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加快实施“百村精品、千村景区”工程,强化规划设计,推进富有地方特色的甬派乡村民居建设,促进建村、建房、建景“融合”,加快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二是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输血”与“造血”有机结合,以“三资”管理、“四制”发展为重点,极力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新途径、扶持新模式和运行新体制。三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农民持股计划,不断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实施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建立以政府主导、保险核心、公益依托、金融支撑、社会参与“五联统保”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模式。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改革创新驱动资源开发,以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滩涂地、坡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发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 九大行动25项重点工程: 实现“5个振兴” 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主攻方向,我市将实施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高水平美丽乡村创建、富民强村、乡风文明塑造、社会治理创新、农村综合改革、人才科技支撑和农村党建引领9个专项行动,实施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田园综合体)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程、现代农业“152211”工程、种业强市建设、民宿经济培育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景区村庄创建等25项重点工程。 ■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施绿色都市农业强市建设行动。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152211”工程,做强做精各级农业园区,大力发展高效生态、优质精品现代种养业,推进农业产能向绿色都市农业示范区转移集聚。 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215万亩,农业标准化率65%以上,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计划。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培育发展乡村共享经济、众创经济、农机装备产业、特色文化产业。 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民宿经济,力争实现民宿经济总量三年翻一番。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点、精品线。 ■人才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施人才科技支撑行动。 实施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开发工程,推进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开发“泛3315计划”,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海归人才、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参加各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和“新农人”“农创客”培训开发工程,支持在甬高校与企业联合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开发计划。实施乡贤人才回归工程,吸引各类乡贤回归,直接参与农村发展和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创业创新人才专项培训,培育壮大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全面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领导体系,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人才库、项目库、师资库、教材库、基地库等建设。三年累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万人次,新增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新型职业农民7000人。 ■文化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施乡风文明塑造行动。 强化农村文明示范引领,着力实施“三美建设”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风文明塑造的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全市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比例80%以上,建成30条以上农村文明示范线。 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开展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推广“限定最高人情”“四季菜单”等做法,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深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农村文化礼堂投入力度,力争每年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家以上。推进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及乡风家风馆、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微型党课”“小板凳工作法”“聊天长廊”等载体作用。 谋划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计划,建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村级文化员队伍,加强业余文体团队、文化骨干等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倾力打造“我们的节日”“天然舞台”“天一讲堂”等品牌,推动乡村各类文化节庆活动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推进乡村优秀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民俗生态展陈设施,收集展览富有地域特色和群体记忆的农村历史文化遗产。 ■生态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施高水平美丽乡村创建行动。 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以富裕、文明、宜居为导向,完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标准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强化整县、整镇示范创建,提升示范创建标准水平。创建认定美丽乡村合格村1000个,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示范乡镇50个、风景线50条,50%以上区县(市)创建成为省、市美丽乡村示范县。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编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条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80%以上。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提升计划,实现生活污水规划治理村全覆盖。推进“厕所革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造农村公共厕所15000座、旅游厕所500座以上。 推进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升农村空气治理,大力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巩固农村劣Ⅴ类水剿灭成果,乡镇级集中式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以上。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治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都在92%以上。 ■组织振兴: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实施农村党建引领行动。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全面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对标建强、领航振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组织力和号召力,激发广大群众主体作用。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持续深化堡垒指数管理和星级评定,农村锋领党组织(四星以上)达到80%。 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大力推动“能人回引”,重点在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新乡贤、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党员中优选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村务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制度,推行“分类选派、全程驻村”。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议事等制度,持续开展主题党日、特色党课进农村、大型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活动。定期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规范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注重在优秀青年农民、在外农民工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45岁以下农村党员比例不低于25%。深化党员“锋领指数”管理,落实党员管理“十条红线”,推行党员身份证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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