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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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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窨井盖找不到主人

确认产权单位能否“最多跑一次”

    今年5月21日,本版和中国宁波网刊发《小小报修多次流转才找到责任部门 问题窨井盖考问城市安全管理》一文,诉说热心网友发帖报修破损窨井盖多日无果的苦恼。令人遗憾的是,上周,这样的苦恼又接踵而至。

    5月26日,网友“深海隆”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问政平台反映:“旧宅徐(宁波牛奶集团)公交车站附近非机动车道旁有一个窨井盖破损。”投诉再一次踏上“寻主”苦旅。

    江北区城管部门:这条路的养护单位是江北区住建局。

    江北区住建局:这个窨井是信号灯电缆井,其涉及的部门一般为交警部门和电力部门。

    交警部门:这个窨井盖不属于我们管理。

    市供电公司:经过公司员工现场查看,这个窨井不是电力井,不属于我们管理……

    直至发稿时,这个帖文依然作为无主投诉悬挂在这个破损窨井盖的属地——江北区。

    无独有偶,5月30日,网友“简之”发帖反映:在通途西路桥面人行道上有一窨井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请修复。

    通途路是市管道路,由市政管理处进行养护。于是,这一来自热心网友的安全警示第一时间被递交给了市政管理处。但是,市政管理处值守员6月1日反馈:“请先联系产权单位进行修理。”可产权单位在哪里?又该由谁来负责寻找呢?

    记者了解到,2013年,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曾经就无法确认责任主体的疑难窨井盖破损问题开会讨论过一个“代整治方案”。会议明确,发生在市管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之间区域内、经平台多次交办和市、区智慧城管中心协调仍然无法确认责任主体的疑难问题,涉及排水井盖和排水管网类的问题由市排水公司落实代整治;涉及上水井和消防设施类的问题由市自来水公司落实整治;其他市政类的疑难问题由市政(排水)管理处落实代整治。会议确定,代整治工作由市智慧城管中心认定,代整治任务由市智慧城管中心下达。

    5年过去了,不知这个“代整治方案”是否有了更好的完善?安全无小事。记者在此再一次呼吁:确认产权单位,及时修复破损或缺失的各类窨井盖,还是应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傅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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