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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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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砍一棵树”是面镜子

    续大治

    海曙区章水镇大皎村一带,树林茂密、浓荫蔽日,森林面积超过1.2万亩,覆盖率高达99%。但在42年前,大皎村曾是当地乱砍滥伐最严重的村庄,四周全是光秃秃的荒山。1976年,村里发布禁伐令,年年植树、严禁砍伐,终于育成了这片森林(6月14日《浙江日报》)。

    几代村民精心植树、护林,在经济利益诱惑前也能稳住阵脚,放弃再度毁绿致富的冲动,值得点赞。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如果认识不到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意义,个人与企业唯利是图、地方政府唯GDP是图,即便有法律监督,也难以杜绝偷砍盗伐、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深刻认同,才不会在发展过程中忘了本、迷了路、误了事。

    在人与自然的交往中,被伤害的自然环境无法短时间内表达自己的“不满”,一些人因此毫无顾忌,最终造成资源枯竭、环境破坏、生态失衡。但是,受伤的自然环境总有一天会把恶果还给人类。走出“自然资源取之不竭”的误区,正确认识和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才能拥有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的美好家园。

    嘴上讲千遍,不如动手做一遍。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设定“环保门槛”,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坚决“一票否决”;企业固然应注重经济效益和成本,更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群众在身体力行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同时,还应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人喊打。

    40多年前,突如其来的灾害让大皎村村民意识到,“再也不能乱砍滥伐了,否则连家也保不住”。这样的“灾害”,惊醒了大皎村村民。这样的“灾害”,直到今天,还可能在一些地方发生。大皎村的禁伐令,好似一面镜子,以此为鉴,还在向大自然疯狂索取者,也应早日醒悟,出台“禁令”,严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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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