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厘子 最近读到原载于《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的《屡辞京官朝廷欣赏 锐意进取士林非难:“拗相公”的性格养成史》一文,作者李霞。全文不长,却语多扼要,读来很合我胃口,尤其对文中关于王安石在鄞县知县任上的经历,更是大感兴趣,为此还特地去找来王安石的传记读,以便进一步了解这段历史。 市面上能买到的王安石传记有梁启超著《王安石传》、邓广铭著《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毕宝魁著《政坛大风(王安石传)》这三种。稍作比较发现,梁任公毕竟是晚清遗老,《王安石传》半文不白,今人读来已颇有隔阂,且他又自带“维新派”的标签,给王安石立传的目的中无疑也有一层为戊戌变法申辩张目的意图,所以书中基本上没有中规中矩写王安石的基层执政经历;邓先生是宋史大家,“一生四写王安石”,但他似乎也没有把王安石的治鄞经过看得很重,厚厚一部《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只第一章的第二节的第三点“在知鄞县任上”有所涉及;只有辽宁大学中文系毕宝魁教授的《政坛大风(王安石传)》一书,总共16章,专门单列一章“治鄞干吏”来写王安石的这段重要履历。 参阅史书,追根溯源,可知后世学者之所以忽视王安石治理鄞县的这段经历,显然是受到了古代正史导向的影响。以《宋史·王安石传》为例,这篇数千字的列传,提到王安石知鄞县的整个过程,只是简单带过:“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这两句话也只说了两件事,一是兴修水利工程,二是发放农业贷款,不过评价还算公道,得出了“邑人便之”的结论。 也正是按照《宋史》的这个逻辑,许多专家学者在描述王安石的治鄞政绩时,往往先讲水利、再讲农贷的事。唯有毕宝魁教授独具慧眼,在“治鄞干吏”一章中第一节就写“尝试青苗法”,第二节才写修建水利的事。在作者心目中,两件事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作者在第一节里指出,王安石在鄞县首创的青苗贷款“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结果是“春天放贷出去的青苗钱连本带息全部收回,县里的财政实力一下子就强了起来,是鄞县历史上从来也没有过的。全县官民皆大欢喜,王安石在百姓中的威信更高了。”这是很了不起的一项社会改革的尝试,作者紧接着特意强调了一句“在此基础上”。什么基础?就是说在青苗贷款政策实施成功、当地政府财力大增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引发了第二件事即大修水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换言之,正是青苗贷款政策奠定了鄞县农业经济的基础,而这一政策也成了后来王安石变法中最主要的一项即“青苗法”的雏形。那么,鄞县毫无疑问就成为王安石改革思想的萌发地和试验田,并且大获成功!当时的鄞县,县域范围从东到西不仅覆盖了我们俗称的“东乡”和“西乡”,还包括了现在的北仑、镇海、江北等区的部分区域。如今想来,要当好这么大一个县的县太爷,谈何容易?而王安石到此任职仅仅三年,全县就实现了大治,不可不谓政绩斐然。 应当说王安石是带着巨大的成功和荣誉离开鄞县的,鄞县是他一生担任地方主官的起点,是他施展一身才华抱负的舞台,最重要的是,他在此地积累的执政经验,将成为他日后主导变法运动的宝贵财富。所谓“郡县治,天下安”“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正是如此。 小时候第一次知道王安石的大名是在中学语文课本里,他的多篇诗文收入其中,老师跟我们反复强调,王安石是和韩愈、柳宗元、欧阳修、三苏、曾巩等人一起被公认为“唐宋八大家”的。唐宋八大家当然是大文豪,也都做过官,可是只有王安石一人既是大文学家也是大政治家。文学家的优秀作品固然能给后人以精神力量,而政治家的功绩建树却可以造福无数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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