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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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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场馆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人士指出,该项立法对推动“科技争投”,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学素质是决定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科普立法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市科技局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在会上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时说。

    据介绍,虽然我市科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民科学素质达标率在不断提高,城市创新氛围日益浓厚,科普作品不断丰富,科普影响力也日益增强,但仍存在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市民科学素质需进一步提升;科普保障机制需进一步落实;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科普手段和途径需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同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出台时间较早,内容相对较为原则,需要出台地方性法规来满足我市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

    据悉,《条例(草案)》第十五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技馆等科普场馆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实施免费项目和开放时间的具体办法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条例(草案)》第十八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周为宁波科技活动周,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宁波科普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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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