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韩洁 郁琼源)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共涉及8549个税目,其中2323个税目商品税率进一步降低。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此次调整涉及的8549个税目中大部分商品执行的协定税率不变,如黄大豆,早在2006年9月1日我国就根据《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成果,在该协定项下将黄大豆关税降为零。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2017年,其中2323个税目商品如部分化工品、光学元件、检测仪器以及电视摄像机等税率进一步下降,例如放映机从14%的最惠国税率降为9.1%的协定税率,20英尺罐式集装箱从10.5%降到6.8%,释放进一步扩大进口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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