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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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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天价片酬不是干预影视市场

    魏文彪

    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6月28日新华社)。

    近些年来,一些影视演员的片酬一路“水涨船高”,天价片酬现象甚至严重到了失控的程度,比如前不久,某影视演员就被曝4天拿6000万元片酬。正如《通知》所指出的,天价片酬等问题不仅推高影视节目制作成本,影响影视创作整体品质,破坏影视行业健康生态,而且滋长拜金主义倾向,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会价值观念,危害不可谓不大。

    不仅如此,有些影视演员一方面获取令人咂舌的天价片酬,另一方面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偷逃税款。一般工薪阶层月赚数钱尚且按章纳税,有些影视演员获取天价薪酬却偷逃税款。身为公众人物,不仅为社会树立不良示范,而且严重损害税收领域公平公正实现,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有人认为,影视演员的片酬应由市场决定,治理演员天价片酬属于“干预市场”行为。其实,市场并非万能,市场也有失灵的领域与时候。当影视行业出现天价片酬等市场失灵现象时,如果不予以治理,任由市场“自行调节”,就会滋生各类失德失范行为,制造社会道德风险,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在市场失灵情形下,唯有政府进行必要的干预,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才会有利于影视行业沿着健康的轨道稳步发展。

    因此,多部门联合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问题,属于必要之举。《通知》下发之后,更重要的是应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应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影视行业征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协会组织管理能力,健全经纪公司、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督。各级各类媒体则应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对娱乐新闻报道总量实行控制,为影视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那些违规违法的个人与机构予以严厉惩处,对那些不落实相关规定、不作为人员进行严厉问责。只有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才能保障相关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问题的治理才能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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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