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救火的消防车“强撞”堵路车合理合法

    张贵峰

    7月9日上午,四川南充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火灾,消防车前去救援,通道却被私家车堵塞,无法通过。消防官兵及现场交警喊话挪车无果后,消防车在强行通过时与两辆违规停放的私家车发生刮擦(7月9日《成都商报》)。

    面对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的紧急情况,在喊话挪车无果后,消防车果断选择“撞开”堵路车辆强行通过,南充消防部门的这一做法,不仅被当地市民拍手叫好,也赢得网友的一片点赞。因为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角度来看,“消防车怒怼私家车”,看似简单粗暴,却完全合理合法。

    在争分夺秒、十万火急的消防救援事态下,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实乃一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恶劣行为,不仅关乎消防救援行为,更关乎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快赶往火灾现场,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消防车强行“撞开”堵路车辆,既是不得已的选择,也是十分合理必要的做法。

    而从法律角度来审视,“消防车怒怼私家车”的合法性,同样显而易见且毋庸置疑。消防救援车“撞开”堵路车辆,实际上既是依法履职行为,也是合法“紧急避险”行为,而据相关法律,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是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如《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均明确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另一方面,就被撞私家车来说,其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妨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是明显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在“消防车怒怼私家车”事件中,尽管因消防车的“刮擦”造成损失,但私家车主不仅无法追究消防车的民事责任,很可能面临“撞了白撞”的后果,甚至可能因“堵塞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而被交管、消防等部门追究违法责任、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在“非法占用消防通道”“拒不避让特种车辆”现象十分普遍的当下,上述“消防车怒怼私家车”事件,无疑具有警示价值,不仅能对一些私家车主产生警示作用,对全社会也具有普法价值。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